商事留置权构成要件有:
1.享有留置权的应当是债权人,债权人须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
3.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必须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