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民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可以弃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一条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