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合同纠纷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要充分了解《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且充分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还要认真准备合同条款,除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其他合同条款都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