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的组织;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八条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授权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若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3、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有: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仅次于刑事处罚的一种手段,主要是针对日常生活中民事主体违反规章制度的各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的机关包括如下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实施行政处罚。需要注意的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