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打包处置的规定为: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资产,会打包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双方协商一致的,银行出售转让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接受接管不良资产。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银行按规定转入呆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条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九条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