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终结后债权人还能主张债权。破产企业依法清算、破产程序裁定终结后,发现破产企业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权益的,债权人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追加分配,追讨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