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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人的权利

发布时间:2023-04-17 05:05:37

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是转让权、免除债务权、代位权、撤销权。法律规定,破产债权人是指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

破产债权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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