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反诉是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一种反请求,目的是抵销、动摇或吞并原告的请求。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
2、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4、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