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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17 05:20:18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可以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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