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协商不成的,可以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