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对破产相关事项有争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应在法定的诉讼期限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