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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取款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17 05:47:24

代理人取款的法律规定为:存款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从事一定的银行储蓄存取款行为,应当将本人的身份证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同时带上,提交给存款的银行工作人员。

代理人取款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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