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抵押和查封应当是预告抵押优先,预告抵押是指以房屋预售合同作为抵押物,开发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房屋交付后由开发商或个人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之后携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相关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修改手续的一种贷款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