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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能分合伙企业的投资份额吗

发布时间:2023-04-17 06:00:32

离婚时,能分合伙企业的投资份额。经双方协商将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至另一方名下的,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能分合伙企业的投资份额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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