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合同解除的效力有哪些呢

合同解除的效力有哪些呢

发布时间:2023-04-17 06:05:57

合同解除的效力有若是尚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若是已经履行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重作、减价、更换、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措施。

合同解除的效力有哪些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温馨提示:
本文【合同解除的效力有哪些呢】由作者 合同纠纷解析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