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连锁店需要的条件是:
1、已向总部取得开连锁店资格;具有经营场所店面协议;
2、具有经营场所店面协议;
3、已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已到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