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书面合同形式的情况有抵押合同;除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等合同。上述合同都属于要式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