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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4-17 06:23:35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认定为合同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此合同是无效的。任意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合同无效,并且没有时间限制。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认定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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