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收款人不可以随便写,如果开具的发票确实没有收款人则对应的项目可以空着,按照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