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的必备条件有:
1、公司资本过剩;
2、公司严重亏损,长期无法弥补;
3、公司分立;
4、公司注册资本逾期无法到位;
5、公司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本经处罚后无法纠正;
6、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