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兼并收购的含义

兼并收购的含义

发布时间:2023-04-17 06:29:22

兼并收购的含义是:兼并通常是指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收购通常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其他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兼并收购的含义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兼并收购的含义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温馨提示:
本文【兼并收购的含义】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