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交易亦称“易货贸易”。是贸易的初级形式之一,主要表现为不以货币为支付手段的商品或服务交换。是一种在换货的基础上,把等值的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直接结合起来的贸易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七条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