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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债务要如何来界定

发布时间:2023-04-17 06:52:51

合伙人债务的界定是:合伙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因合伙企业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如银行的贷款、拖欠的货款、职工的工资等。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债务要如何来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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