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利益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相对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