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当事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委托人没有按时支付报酬。此时受托人可以可以请求其支付。若是委托人不支付的,受托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