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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运输的买卖合同风险什么时候转移

发布时间:2023-04-17 07:19:49

需要运输的买卖合同风险应当自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时转移,法律规定,此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需要运输的买卖合同风险什么时候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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