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F-320是一种化学物质,接触眼、皮肤或吸入、食入会造成严重刺激灼伤及灼伤。长期与皮肤接触会造成干燥、龟裂、皮肤炎。主要症状表现为皮肤及眼睛刺激,胸部不适。急救方法有气新鲜处,若无呼吸现象,施予人工呼吸,立即就医。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就医。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就医。勿催吐,喝大量的水,若患者昏迷则勿给予任何食物,立即就医。
MF-320是一种化学物质,接触眼、皮肤或吸入、食入会造成严重刺激灼伤及灼伤。长期与皮肤接触会造成干燥、龟裂、皮肤炎。主要症状表现为皮肤及眼睛刺激,胸部不适。急救方法有气新鲜处,若无呼吸现象,施予人工呼吸,立即就医。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就医。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就医。勿催吐,喝大量的水,若患者昏迷则勿给予任何食物,立即就医。
最重要危害与效应 急性: 慢性:
吸入:移至空
肤接触:
眼睛接触:
食入: 对急救人员之防护:避免接触眼睛、皮肤、衣物。并穿戴手套、化学护目镜、面罩。
对医师之提示:告知其暴露途径。
适用灭火剂:水、化学干粉、二氧化碳。
灭火时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N/A
特殊灭火程序:穿戴SCBA及防护衣。
消防人员之特殊防护设备:灭火时需穿戴经NIOSH认证的自携式呼吸防护具及穿着全身包覆式防护衣。
个人应注意事项:
1.在污染区尚未完全清理干净前,限制人员接近该区。
2.确定清理工作是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负责。
3.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4.对该区域进行通风换气。
环境注意事项:报告政府安全卫生与环保相关单位。
清理方法:
1. 翻洒之物品用化学品吸附剂吸收,放入密闭桶内,在依法令规定处理。
2. 用大量水将液冲入水处理系统。
六、安全处置与储存方法
处置/储存:
1.戴护目镜、面罩、穿工作服。
2.容器盖紧,保持密闭。
3.储存在通风良好处,避免皮肤接触。
工程控制:抽风换气
控制参数: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TLV):N/A
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STEL):N/A
最高容许浓度:N/A
生物指针:N/A
个人防护设备:
呼吸防护: 空气呼吸器
手部防护: N/A
眼睛防护: 化学护目镜
皮肤及身体防护:
卫生措施:
1.工作后尽速脱掉污染之衣物,洗净后才可再穿戴或丢弃,且须告知洗衣人员污染物之危害性。
2.工作场所严禁抽烟或饮食。
3.处理此物后,须彻底洗手。
4.维持作业场所清洁。
物质状态:液体 形状:
颜色:白色水溶液 气味:无味
pH值:>12 沸点/沸点范围:212 ℉
分解温度:N/A 闪火点: 55℃
测试方法: 闭杯
自燃温度:N/A 爆炸界限:N/A
蒸气压:N/A 蒸气密度:N/A
比重:
1.0~1.1(水=1) 溶解度:互溶
安定性:安定
特殊状况下可能之危害反应:不会产生危险性聚合物的可能。
应避免之状况:湿空气,水。
应避免之物质:酸。
危害分解物:中和时会产生热。
LD50:N/A LC50:N/A
毒性效应:N/A;
可能之环境影响/环境流布:N/A;
废弃处置方法:本产品衍生之废弃物的管理及排放标准需遵守法规之规定。
国际运送规定:
陆运 (ADR/RID class):
海运 (IMDG class):
空运 (ICAO/IATA class):
联合国编号:UN No.:
1、835
国内运送规定:N/A
特殊运送方法及注意事项:建议操作人员应有完善的训练课程。
适用法规:
国务院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