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为招谕吐蕃诸部归顺,曾封西藏当地的部族首领搠思公失监为俄力思军民元帅。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月,僧宗泐使西城还,该军民元帅府曾派使者随宗泐入朝贡方物。次年又遣使入朝奉表贡。
明太祖朱元璋为招谕吐蕃诸部归顺,曾封西藏当地的部族首领搠思公失监为俄力思军民元帅。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月,僧宗泐使西城还,该军民元帅府曾派使者随宗泐入朝贡方物。次年又遣使入朝奉表贡。
在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就发布了册封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元帅的诏书,其原件保存在国家档案局中。诏云:“奉天承运皇帝圣旨:朕君天下,凡四方慕义来归者,皆待之以礼,授之以官。尔搠思公失监,久居西土,闻我声教,能委心效顺,保安境土,朕用嘉之。今设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命尔以元帅之职,尔尚思尽乃心,谨遵纪律,抚其部众,使疆土靖安,庶副朕委任之意。可怀远将军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元帅宜令搠思公失监。准此。”册封搠思公失监表明西藏属于中国。
西藏向明朝的朝贡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降明受封,终于崇祯三年(1630年)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十五人入朝。有明一代,元朝扶持的萨迦政权势力逐渐衰微,噶举派的帕竹地方政权大体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权,后期格鲁派势力在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断坐大,西藏内部各宗派势力竞相发展而鲜有明朝参与。明朝治藏政策常被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
据《明史·志第十六》记载,明朝疆域“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越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成祖弃大宁,徙东胜,宣宗迁开平于独石,世宗时复弃哈密、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文中“西据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时期的史籍中对青藏高原及当地土著的惯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