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地处塔河县境东南部,呼玛河中下游左岸。东和南分别与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韩家园子镇接壤,西南与新林区塔尔根镇毗邻,西和西北分别与塔河镇、瓦拉干镇相连,北与依西肯乡交界。2018年,区域面积1571.51平方千米,户籍人口3925人。
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地处塔河县境东南部,呼玛河中下游左岸。东和南分别与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韩家园子镇接壤,西南与新林区塔尔根镇毗邻,西和西北分别与塔河镇、瓦拉干镇相连,北与依西肯乡交界。2018年,区域面积1571.51平方千米,户籍人口3925人。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设驿站,属黑龙江副都统。民国先后,属呼玛厅设治局、呼玛县、鸥浦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划归呼玛县鸥浦区。1956年1月,设鄂伦春族乡。1958年4月,改为十八站公社。1960年7月,与呼南林业局合并为呼南林业公社。1961年1月,析置十八站公社,属呼玛县。1981年8月,划归塔河县。1984年,改十八站鄂伦春族乡。
2019年10月,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下辖6个行政村。
2018年,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设驿站,属黑龙江副都统。
民国先后,属呼玛厅设治局、呼玛县、鸥浦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划归呼玛县鸥浦区。
1956年1月,设鄂伦春族乡。
1958年4月,改为十八站公社。
1960年7月,与呼南林业局合并为呼南林业公社。
1961年1月,析置十八站公社,属呼玛县。
1981年8月,划归塔河县。
1984年,改十八站鄂伦春族乡。
2011年末,辖十八站、奋斗、兴建、永丰创业、十八站鄂伦春族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30个村民小组。
2019年10月,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下辖汉族村、鄂族新村、奋斗村、创业村、兴建村、永丰村6个行政村。
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地处塔河县境东南部,呼玛河中下游左岸。东和南分别与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韩家园子镇接壤,西南与新林区塔尔根镇毗邻,西和西北分别与塔河镇、瓦拉干镇相连,北与依西肯乡交界。2018年,区域面积1571.51平方千米。
2011年,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总人口26331人。
2017年,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常住人口2858人。
2018年,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户籍人口3925人。
2011年,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有农业耕地面积4.2万亩,人均1.6亩,粮食作物以小麦、大豆为主,粮食总产量4950吨,其中小麦1170吨,大豆3662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瓜类等,蔬菜种植面积450亩,产量1530吨,农业总产值3245万元。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总产值1631万元。
2011年,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的工业以木材采运、木材精深加工为主。工业总产值3.4亿元,比上年增长24%,有商业网点350个,集贸市场和牲畜交易市场各5处,社会商品销售总额2亿元。财政总收入1671万元,比上年增长43.6%。
2018年,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2011年末,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5人,专任教师3人;小学2所,在校生848人,专任教师13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96人,专任教师2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个病床180张,执业(助理)医师89人,注册护士43人。
2011年,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40户,人数910人,支出55.97万元,比上年增长1.3%,月人均51.25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人,支出0.5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13人次,共支出4.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