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亦称“继”、过房、过嗣、继嗣。一种是过继出去,指把自己的子女继入养父母家庭为其后嗣。另一种是过继进来,指没有子女的人,收养同宗或亲戚的子女为后嗣。如唐王室永安王李孝基无子,就“以从兄韶子道立为嗣”;大诗人白居易儿子白阿崔早亡无子,“以其侄孙嗣”。
过继,亦称“继”、过房、过嗣、继嗣。一种是过继出去,指把自己的子女继入养父母家庭为其后嗣。另一种是过继进来,指没有子女的人,收养同宗或亲戚的子女为后嗣。如唐王室永安王李孝基无子,就“以从兄韶子道立为嗣”;大诗人白居易儿子白阿崔早亡无子,“以其侄孙嗣”。
过继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大多数是为了延续男性继承人而为之。当一个家庭需要后嗣时,就从宗族或其他亲属中,收养一位子女以维持祭祀香火或男性继承人。即使一名男性无子身亡,家族仍可为其选择一位嗣子,形成亲子关系。
有些地区生下小孩难养(好生病等),也会进行过继(形式上),认为这样孩子好养活些。
即过房。
1、把子女送给无子女的宗族或亲戚做子女。
2、没有子女的人,以宗族或亲戚的子女为子女。
《晋书·宗室传·彭城王纮》“纮字伟德,初封堂邑县公。建兴末,元帝承制,以纮继高密王据。”
清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十五回 《鲍文卿南京遇旧 倪廷玺安庆招亲》:如今一言为定,择个好日,就带小儿来过继便了。
清 吴敬梓 《儒林外史》第二七回:“﹝ 鲍廷玺﹞便悉把怎样过继到 鲍 家,怎样蒙 鲍老爹 恩养……都说了一遍。”
清 曹雪芹《红楼梦·第九一回》:“他就是我的过继兄弟,本住在屯里,不惯见人。”“那夏三道:‘前月我妈没有人管家,把我过继来的,前日才进京。今日来瞧姐姐。’”李劼人《死水微澜·第五部分·二》:“一来拜年,二来也是商量过继承主的事。”
在古代,由于男尊女卑,“过继”的多是“儿子”,称为“嗣子”,当然也过继女儿,称为“嗣女”,甚少。而现在,过继子女,基本不受男尊女卑思想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袁绍:(?-202年),东汉末年门阀名士、诸侯,后遭曹操打败,郁郁而终。
刘义庆:(403年-444年),刘宋宗室,临川王,颇富文名,汇集名士编《世说新语》一书。周世宗:(921年-959年),后周皇帝,励精图治,征伐契丹大胜,力进燕云十六州时驾崩。养父郭威为后周太祖。宋孝宗:(1127年-1194),南宋皇帝,宋太祖后裔。力战金朝不屈,治国勤谨,政治安定。养父赵构为宋高宗。宋理宗:(1205年-1264年),南宋皇帝,宋太祖后裔,程朱理学的提倡者。生父是宗室赵希瓐,养父赵扩为宋宁宗。宋度宗:(1240年-1274年),南宋皇帝,宋太祖后裔,任用贾似道,又面临强敌蒙古人,国家不振。生父是宗室赵与芮,养父赵昀为宋理宗。王保保:(?-1375年),元朝名将,后入北元,对于安定时局颇有贡献。养父察罕帖木儿为元朝颍川王。马士英:(约1591年-1646年),明朝大臣,1619年进士,后在南明掌握大权,被清朝俘获,处死。金圣叹:(1608年-1661年),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曾评定六才子书,且把《水浒传》删改为七十回精简本,后因哭庙案得罪清廷,被斩首。顾炎武:(1613年-1682年),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与黄梨洲、王船山并称“清初三大儒”。林维源:(1840年-1905年),清末台湾抚垦帮办,台湾世家板桥林家的重要成员。生父林国华与养父林国芳皆是林家领袖。袁世凯(1859年-1916年)政治家,军事家,北洋军阀领袖。生父为袁保中。公元1864年,过继给叔父袁保庆作为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