俵,汉语二级字,读作俵(biào),本意为散发,分给。此字无其他引申义。又通“表”,指表彰。
①散发;分给。如:俵子(散发给僧、道等人的赴斋凭证);俵施(分发施舍)。
②通“表”,显扬;表彰。如:俵著(表彰,显扬);俵扬(宣扬,张扬)。
康熙字典
【子集中】【人部】 表 康熙笔画:
1、0 部外笔画:8
《广韵》方庙切《集韵》彼庙切《正韵》悲庙切,标去声。表散。《六书故》分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