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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赡学养士法

发布时间:2023-09-14 18:29:06

泰和元年(1201)九月初,金朝更定赡学养士法。

金赡学养士法

金赡学养士法介绍

泰和元年(1201)九月初,金朝更定赡学养士法。

规定:每生员拨给民佃宫田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国子生每人一百O八亩,收入全充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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