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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头镇

发布时间:2023-09-14 18:34:55

芦头镇,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地处龙口市南部,东与东江街道接壤,东南与下丁家镇为邻,南与招远市张星镇相邻,西与北马镇相连,北与新嘉街道毗邻,行政区域面积40.6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芦头镇户籍人口为27846人。

芦头镇介绍

芦头镇,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地处龙口市南部,东与东江街道接壤,东南与下丁家镇为邻,南与招远市张星镇相邻,西与北马镇相连,北与新嘉街道毗邻,行政区域面积40.6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芦头镇户籍人口为27846人。

清同治十年(1871年),分属芦山都南栾社、七夼社、北梧桐社;1984年3月,撤公社设芦头镇;1997年,先后将南张家、柳林村、北树口、南树口、王家庄、东韩家、西韩家7村划归东江镇。截至2020年6月,芦头镇辖38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芦头村。

2019年,芦头镇有工业企业212个,其中规模以上2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4个。

芦头镇建置沿革

清同治十年(1871年),分属芦山都南栾社、七夼社、北梧桐社。

民国六年(1917年),境域大部属第十四区,南梧桐、小于家、望马史家、泊子、毕家属第十五区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第五区、第六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汶南区,驻芦头村。

1949年,汶南区改为清汶区。

1953年,属第八区。

1956年,属香坊区。

1957年,属芦头乡、迟沟乡。

1958年9月,成立火炬公社。1959年,更名芦头公社。

1984年3月,撤公社设芦头镇。

1997年,先后将南张家、柳林村、北树口、南树口、王家庄、东韩家、西韩家7村划归东江镇。

芦头镇行政区划

2011年末,芦头镇辖38个行政村:芦头、后栾、前栾、前店、后店、中心泊、侯家沟、栾家庄、香坊、下庄郭家、望马史家、李家、泊子、毕家、西梧桐、东梧桐、高家河、麻家、槐栾、寺后乔家、韩家店、罐姚、韩栾、周家、姜家、封家、界沟刘家、小王家、迟家沟、芝泉、孤山唐家、小傅家、大傅家、埠上、七夼、界沟张家、小迟家、庵夼;下设11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芦头镇辖38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芦头村。

芦头镇区划详情

芦头村

韩家店村

泊子村

封家村

界沟刘家村

前店村

中心泊村

麻家村

罐姚家村

孤山唐家村

后店村

候家沟村

高家河村

小王家村

界沟张家村

香坊村

栾家庄村

槐栾村

小迟家村

小傅家村

前栾村

东梧桐村

韩栾村

大傅家村

庵夼村

后栾村

西梧桐村

寺后乔家村

芝泉村

埠上村

下庄郭家村

毕家村

姜家村

迟家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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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村

望马史家村

周家村

七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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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头镇地理环境

芦头镇位置境域

芦头镇地处龙口市南部,东与东江街道接壤,东南与下丁家镇为邻,南与招远市张星镇相邻,西与北马镇相连,北与新嘉街道毗邻,行政区域面积40.67平方千米。

芦头镇地形地貌

芦头镇境内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300米以上低山和丘陵地带,北部为冲积平原。最高点为大飘山,海拔518米;最低点为后栾村,海拔50米。

芦头镇水文

芦头镇河流有泳汶河、南栾河2条,干流全长8千米。泳汶河流域面积2平方千米,流量为200立方米/秒。南栾河流域面积为5平方千米,流量为50—100立方米/秒。

芦头镇自然资源

芦头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花岗岩,位于孤山唐家村村西,矿区面积1.5万平方米,地质储量100亿吨,可采量80亿吨,年产量30万吨。

2011年,芦头镇有耕地面积1.8万亩。

芦头镇人口

2011年末,芦头镇辖区总人口28395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938人,城镇化率10.3%。另有流动人口1723人。总人口中,男性13923人,占49%;女性14472人,占51%;14岁以下3024人,占11%;15—64岁21890人,占77%;

6、5岁以上3481人,占12%。总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7‰,人口死亡率9.5‰,人口自然增长率-2.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70人。

2017年末,芦头镇常住人口为35955人。

截至2019年末,芦头镇户籍人口为27846人。

芦头镇经济

芦头镇综述

2011年,芦头镇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785万元,比上年增长28%。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400万元,增值税1600万元,企业所得税180万元,个人所得税1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23.2%、55.3%、33.3%。人均财政收入1338元,比上年增长30%。农民人均纯收入12255元。

2019年,芦头镇有工业企业212个,其中规模以上2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4个。

芦头镇农业

2011年,芦头镇实现农业总产值1.8亿元,比上年增长7%。

芦头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大豆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6615吨,其中小麦2832吨,玉米3218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花生、蔬菜、水果等。2011年,花生种植面积2018亩,产量652吨;蔬菜种植面积3641亩,产量1.6万吨,主要品种为大姜;水果种植面积6795亩,产量1.4万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梨、葡萄,其中苹果8639吨,梨4068吨,葡萄383吨。

芦头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存栏量1.6万头,出栏量3.7万头;羊年末存栏4798只,出栏量4080只;牛存栏量584头,出栏量323头;家禽存栏量102.6万羽,出栏量107.7万羽。全年生产肉类4597吨,其中猪肉2760吨,羊肉61吨。畜牧业产值1.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0.3%。

截至2011年末,芦头镇累计造林2万亩,其中防护林1.3万亩,经济林7000亩,林木覆盖率54%,活立木储积量200万立方米。

芦头镇工业

芦头镇初步形成以刹车盘、车辆油管为主的工业体系。2011年,工业企业404家,职工1.1万人,实现工业增加值30.5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职工5067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9.4亿元,比上年增长12.9%。

芦头镇商业外贸

2011年,芦头镇完成社会消费品总额达1.8亿元,比上年增长34.7%;城乡集贸市场6个,年成交额1.1亿元。

2011年,外贸进出口总额621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5.7%;其中外贸进口总额290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4.75;外贸出口总额330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2.4%,主要产品有刹车盘、果蔬、小食品、金属制品等,销往20多个国家和地区。

芦头镇金融业

2011年末,芦头镇境内有3家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各项贷款余额3.6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芦头镇社会事业

芦头镇教育事业

2011年末,芦头镇有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552人,专任教师37人;小学2所,在校生1129人,专任教师7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319人,专任教师12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为100%。

芦头镇文体事业

2011年末,芦头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9个,各类文化专业户3个,各类图书室9个,藏书9余万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30人。2011年末,广播电视站1个,有线电视用户8120户,入户率86%。

2011年末,芦头镇有体育场地6处,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7人。21.1%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40%。

芦头镇医疗卫生

2011年末,芦头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6个,其中卫生院1所,病床4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4张,固定资产17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1人,其中执业医师13人,执业助理医师5人,注册护士6人,每万人拥有专业卫生人员11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4.6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芦头镇社会保障

2011年,芦头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92户,人数1317人,支出170万元,比上年增长74.8%,月人均122元,比上年增长56.4%。农村医疗救助8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317人次,共支出6.6万元,比上年增长83.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8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45.3万元,比上年增长15%。社会福利费190.4万元,比上年增长55.3%。农村五保集中供养77人,支出40.8万元,比上年下降4.9%;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0人,支出6.4万元,比上年增长32.2%。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5万人,参保率40%。

芦头镇邮政电信

2011年末,芦头镇有邮政网点1个。报纸、期刊累计发行3000份(册)。电信企业3家,服务网点3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2万门,固定电话用户6200户,电话普及率80%;移动电话用户2.1万户,普及率73.3%;互联网用户3000户。

芦头镇基础设施

供电

2011年末,芦头镇有变电站、供电站1座,主变压器2台,总容量10万千伏安,高压输电线路9条,总长度64千米,年售电量累计完成1.8亿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98%,供电可靠率95%。

园林绿化

2011年末,芦头镇有花坛30个,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绿地6000平方米。

芦头镇交通运输

2011年,芦头镇境内有1条高速公路过境,境内长6千米,双向4车道;省道1条,境内长4千米。有张招路、战备路等县乡级公路2条。

芦头镇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芦头镇因镇人民政府驻芦头村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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