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树,2008年废止的地名。
因此处原址有棵大栗树而得名。
1949-1958属金牛村合作社;1958属双塘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又名鸡鸣大队;1986-2006期间属肥西县南岗镇人民政府;
2、004年属肥西县南岗镇鸡鸣村民委员会(由原鸡鸣村和桂岗村两个村合并而成肥西县南岗镇鸡鸣村民委员会);
2、006年区划调整后为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鸡鸣村民委员会;
2、008年因城市发展需要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