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家坝,2012年废止的地名。
因其为甘姓居民聚集地,且有水坝,故得名。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隶属五星行政村;1956年成立甘家坝农业合作社,隶属五星高级社;1958年10月,“政社合一”,隶属五星生产大队;1958年更名为凌云生产队,隶属姑溪人民公社;1984年1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制,更名为甘家坝自然村,隶属凌云村村民委员会;
2、004年1月,隶属姑孰镇;
2、008年,隶属凌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被征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