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子,1947年设立,2003年废止的地名。
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村民自治的管理范围,是基层群众自治单位。
1947年10月至1951年古城村农会驻地,属他山区。1951年至1955年,古城村驻地属第十区。1956年至1958年属牌楼区上夹河乡。1958年10月至1961年属西柳公社上夹河管理。1961年4月,古城大队驻地,属感王公社。1983年,古城村民委驻地,属感王乡。1984年属感王镇,2003年与东上村合并,撤古城村委会改为东上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