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炭疽病是由围小丛壳引起的、发生在杉木的病害。感病轻者针叶枯黄,重者大部分嫩梢枯死,1—2年生幼树感病严重时,整株枯死。杉木炭疽病典型症状为“颈枯”,即顶梢(芽)10厘米以内的茎叶发病,严重时向枝叶下部扩展,病叶尖端变褐枯死,或于针叶中部产生不规则的黑褐色病斑,然后尖端枯死。
杉木炭疽病是杉木种植区主要发生病害,几乎有杉木的地方就有杉木炭疽病发生,且以低山丘陵地区人工幼林更严重,常大面积发生。病轻时会导致杉木幼苗的针叶或嫩梢变褐枯萎,严重时常会造成杉木幼林成片的枯黄、枯死,对其造成毁灭性的损害。
杉木炭疽病的防治方法主要有避免在平地、低洼地、黏重板结土壤栽植杉木防止发病等;对种子园母树可采用化学药剂防治。
图注:
1.嫩梢及针叶受害症状;
2、.病菌分生孢子盘及分生孢子;
3、.病菌子囊壳、子囊及子囊孢子。
梢头的幼茎和针叶可能同时受侵,但一般先从针叶开始。初时,叶尖变褐枯死或叶上出现不规则形斑点。病部不断扩展,使整个针叶变褐枯死,并延及幼茎,幼茎变褐色而致整个枝梢枯死。发病轻的仅针叶尖端枯死或全叶枯死,顶芽仍能抽发新梢,但新梢生长因病害轻覆不同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枯死不久的针叶背面中脉两侧有时可见到稀疏的小黑点,高温环境下有时还可见到粉红色的分生孢子脓。
在较老的枝条上,病害通常只发生在针叶上,使针叶尖端或整叶枯死,茎部较少受害。生长正常的当年新梢很少感病。到秋季,由于生理上的原因引起新梢的黄化,这些黄化的新梢较易发生杉木炭疽病。
杉木炭疽病在中国分布于江西、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广西、浙江、江苏、四川、贵州、安徽等省(区)。
病原菌以菌丝体、分生孢子盘和分生孢子在被害部的残体上越冬。翌年春产生分生孢子,借风雨和昆虫传病,从伤口或气孔侵入,多在叶尖、叶缘处发病。
杉木炭疽病的发生和立地条件及造林抚育措施有密切的关系。经各地调查,凡导致杉木生长削弱的因素,如造林技术标准低,林地土壤瘠薄,黏重板结,透水不良,易受旱涝或地下水位过高,幼树大量开花等,病害发生都重。在立地条件好、高标准造林和抚育管理好的杉林一般发病都较轻。例如中国江西红壤丘陵地区一般多因土壤瘠薄,生长差,杉木炭疽病常发生较重。
农业防治:避免在平地、低洼地、黏重板结土壤栽植杉木防止发病。杉木幼木,在红壤丘陵地应采取开沟排水,并进行培土,除萌打蘖,清除病枝,深翻抚育,间种绿肥等措施,促使植株长势良好,提高抗病能力。
化学防治:对种子园母树可采用下列化学药剂防治:65%代森锌或50%多菌灵500倍液,50%托布津800—1000倍液或50%可湿性退菌特500—100倍液,或者1%波尔多液,以及采用两灰法防治(石灰9:草木灰1),也可用“621”烟剂熏治,每亩放烟剂1千克,效果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