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控制是指政府通过国民经济的国有化、公营化,以行政安排为主要方式,以国有资产物质形态的存、增量调配为主要手段。
藉以实现对整体国民经济调整与控制的一种制度安排。静态控制是指项目法人对不突破静态投资承担责任同时享有对投资进行合理使用、调整和支配的权力.动态管理是指对由于利率、汇率、物价变动等原因所引起的工程投资增加的额度进行管理。吹炼过程中不作任何修正这种控制方法称为静态控制。
“静态控制”是指三峡总公司负责将枢纽工程静态投资控制在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500.9亿(1993年5月末价格水平)范围内不能突破;为了有效控制静态投资,三峡总公司加强设计、招标、合同和概算管理,采用“总量控制、合理调整”的原则编制执行概算。总量控制是编制的业主执行概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设概算,合理调整包括合理调整概算项目、合理调整工程量、合理调整工程单价、合理调整基本预备费的分配比例,通过上述调整,达到合理调整各概算项目投资额度,作为实际投资控制的目标,指导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