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物权行为,“本物权行为”的对称。是指非债权行为中,直接产生物权以外权利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债权转让行为、无体财产权让与行为等。准物权行为不同于债权行为而具有类似物权行为的特征;它不发生预定履行的债务而直接产生权利变动效果。
准物权行为,“本物权行为”的对称。是指非债权行为中,直接产生物权以外权利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债权转让行为、无体财产权让与行为等。准物权行为不同于债权行为而具有类似物权行为的特征;它不发生预定履行的债务而直接产生权利变动效果。
术语介绍债权行为、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分类的一个基本类别。主要指债权的转移。因为其不是单纯的物权变动,所以就称之为准物权行为。
按照大陆法国家的民法,准物权行为须遵循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则,可准用物权行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