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适度规模是对各种资源 (劳动力、设备、土地等) 的充分而又合理利用,并使其生产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佳的一定规模范围。它随各种技术的、社会的、自然的因素变化而变化,但变动的范围总是围绕着要素的最佳配置和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其制约因素有:(1) 土地;(2) 劳动资料;(3) 管理能力;(4) 基础设施,指某一地域的交通、仓储、通讯、水电等各种设施;(5) 社会需求,包括生产和生活需求,规模总是围绕着社会需要而发展的。
农业适度规模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进行: 一是土地规模的外延扩大,即改变土地规模偏小的倾向,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允许土地自由转包,延长土地承包期限;二是在适度的土地规模上,通过集约经营使生产能力规模扩大,亦即农业生产规模的内涵扩大,这在我国具有特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