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公理是由皮亚诺提出的皮亚诺公理中的第五公理,它保证了数学归纳法的正确性。
如果存在S⊆N,且
(1)0∈S
(2)若n∈S,则n'∈S
那么,S=N
作为归纳公理的直接推论,数学归纳法的应用十分广泛。
又称"归约公式"。在证明论中归纳公理是皮亚诺算术系统的一个公理,按照证明论的表述可写为:
F(a), —→a,F(a')
F(o), —→a,F(s)
其中a'是a的后继,a不在F(o)或a中出现,s是注意项。
F(a)称为归纳公式。数学归纳法是归纳公理的特殊情况,可表示为P(o)D(P(s)→P(s+1))→CⅩP(x)。常用来证明关于自然数的性质。归纳公理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可以证明对自然数o有F性质,且任一数a有能推出后继有F性质,那么对于任一项都有性质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