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费用和超产奖励”的简称。我国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一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的一种生产经营责任制度。一般由合作社将一定的生产任务包给生产队、作业小组或农户,并按照劳动定额和费用标准计算出完成任务所需的劳动工分和生产费用,交给承包者自行安排使用。承包者的实际产量如果超过包产指标,则给以适当奖励。后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