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在地图概括的环节中,为避免主观任意性,规定图上单位面积需表示的地物数量或保留地物的百分比。
规定图上单位面积需表示的地物数量或保留地物的百分比。如规定10×10平方厘米范围内最多表示多少个居民点,或规定表示整个居民点的百分比。上述指标的规定,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1)地图用途。如教学地图比科学参考图的选取标准定得高,而选取限额定得低;
(2)区域特点。如中国森林分布图上东北大兴安岭林区选取指标高于南方森林零星分布地区;
(3)考虑地图上内容与指标的重要程度。如森林图上森林作为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表示,选取指标定得较低(如1平方毫米),而作为辅助内容的草地则可定高些(如4平方毫米)。
国内外对选取指标的确定曾研究设计过各种公式,但实际应用较少。而一般都采取编绘指标图的方法。在地图概括之前先进行地图分析与实验,对制图区域先进行类型区划和密度量算;然后确定不同区域的具体选取标准和选取限额,并分别编绘地图概括指标图,指标图上除标明各区城选取数量指标外,还标明在进行概括时需注意强调的各种特征,作为地图概括过程中的指导和依据。
编制地图使用的资料。各种地形图、音通地理图、专题图和航空象片、水文气象台站观测数据和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大地控制成果、说明制图对象的特征与分布规律的文献著作、考察报告及某些地图的科学技术总结等均可作为地图资料。根据其在图中的作用分为:
(1)基本资料。是新编地图的基础,内容较完备,精度较高,现势性强,能满足新编地图的基本要求;
(2)补充资料。是用以补充和修改基本资料上个别内容的资料;
(3)参考资料。是在研究制图对象的分布,分析和评价地图资料,核对某些内容时起一定参考作用的资料。各种资料对于内容、用途各异的地图的作用是不同的,如编制普通地图时,内容完备、精度较高、现势性强、比例尺大于新编地图的地形图和普通地理图多作基本资料最近出版的森林、政区、交通、水利、文物古迹等专题图及航空象片与人口统计数据可作为补充资料;各种区城地理文献和地图技术总结等则是参考资料。
又称制图综合。地图编制中地图内容取舍和简化的原理与方法。通过有目的地取舍和简化,表示制图区域或制图对象最主要的、实质性的特征和分布规律。地图内容取舍包括根据地图用途确定地图上所需要表示的内容和指标,也包括地图上的点状、线状地物与面状细小图斑的舍弃。在进行取舍时,可采用“选取标准”与“选取限额”等数量指标加以控制。
地图概括通常要考虑编图目的及地物在所编地图上的地位和意义,有目的地选取和突出表现一些主要特征,这种概括称目的概括。
地图编绘中将新编图所需内容由制图资料移至编绘原图图版或将专题内容转绘到正式底图的过程。目前主要方法为:
(1)照像法;
(2)光学仪器转绘;
(3)缩放仪转绘;
(4)刚格转绘法。以上各种转绘方法以照像法精度最高,然后依次降低,但均有自己的特点,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情况,当前制图生产中常是几种方法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