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高区是重庆市的地名,根据驻地名命名。
唐代始属昌元县即今荣昌区。明朝,此地名峰高里,曾设立峰高驿,为文书传递必经道路。清代康熙初年,仍在此设立驿传站。清代分东、南、西、北四乡,峰高属东乡,名峰高里。又据清县志记:“场集分东、南、西、北四路,峰高属东路,最先名峰高场。”后来俗称峰高铺,场期为二、五、八。雍正十年(1732年)驿传站始撤裁,但仍为县内8个塘铺之一,是商旅行人来往成渝东大路的交通要道。1933年,建为峰高乡,并曾设为模范乡,辖23个保,属第一区管辖。1939年峰高曾被确定荣昌推行“政教合一”的实验乡。解放初置为一区,辖昌元镇、武城、石河、直升、峰高、路孔、御侮、联升8个镇。1958年人民公社化,峰高乡、建设乡、新华乡合为峰高公社。1961年,峰高公社分划为峰高、建设、新华3个公社,加上直升公社,路孔公社共5个公社属峰高区。1977年,东方红、联升2个公社又归属峰高区。
因驻地峰高铺,场南仙桃岭主峰高出群山,故名峰高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