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廊坊北三县管理处组建于2012年4月18日,2012年11月22日经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河北省高速公路廊坊北三县管理处。现有职工504人,其中收费员人数431人。管理处下设10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收费科、养护科、计划科、安全科、纪检监察室、审计科;
2、个处直属单位:信息调度中心、收费稽查大队;12个收费站:燕郊收费站、齐心庄收费站、三河西收费站、三河东收费站、三河南收费站、大厂东收费站、香河西收费站、万庄收费站、燕郊西收费站、蒋福山收费站;
3、个养护工区:燕郊养护工区、大厂东养护工区、万庄养护工区。
团结创新拼搏奉献
确保一个目标:优质精品工程目标
狠抓两项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现场管理
把握三个环节:施工单位自检环节、社会监理抽检环节、项目法人全面监督环节;
强化四项责任:质量责任、进度责任、安全责任、廉政责任;
坚持五个原则:以目标统领的原则、以制度管人的原则、以程序办事的原则、以数据说话的原则、以诚信履约的原则。
1、安全舒适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速公路。
2、交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评分97分以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评分96分以上,项目综合得分大于95分。
3、全线不发生一起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全线不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全线不发生一起廉政违纪案件。
一、贯彻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办法,落实筹建处各项管理制度;
二、审阅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首件(试验段)工程开工报告。
三、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监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监理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目标的实现;
四、组织现场交桩、专家研讨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参加技术交底、工地例会,做好工程调度工作;
五、审查工程变更、工程计量的工程数量;
六、组织实施筹建处的工程检查工作,配合监督部门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七、负责各标段施工进度控制;
八、参加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九、负责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督导工作;
十、负责科研试验项目现场实施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十二、负责组织交工验收,协助上级部门竣工验收,负责交、竣工验收文件的整理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指定的公路养护管理政策和法规,遵守公路养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养护技术规范。
二、负责养护巡查、桥梁检查和保洁保畅工作。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和桥梁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道路、桥梁、绿化及其他设施的各种异常情况,按照省高管局规定的时限,完成修复和除雪工作,保证公路的整洁、安全、畅通。
三、协助计划科做好养护年度计划和长期改、扩建计划的编制工作,并负责执行与落实;负责专项工程、大修工程的施工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工作;协助计划科完成养护工程招标、承包工作,并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工程管理、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工作。
四、全面掌握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情况,定期检测公路的各项技术指标,做好交通量调查,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负责养护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
五、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预案工作,积极做好与路政、交警协调配合工作,有效地维护和保护好公路的沿线设施。
六、负责处管养护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购置、调剂、封存、大修及报废的审批工作;负责养护设备的建档、立制工作。
七、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掌握国内外公路养护科技发展动态,积极采用养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养护水平,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八、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收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内有关公路收费的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收费工作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和申报工作;
三、负责收费管理工作,并对收费站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四、负责制定年度收费计划,分解上级下达的收费任务,并监督完成;
五、负责监督检查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对收费过程进行稽查,处理违纪行为;
六、负责收费统计和交通量调查,分析收费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七、负责对收费站进行业务考核,抓好文明服务和正规化建设;
八、负责对收费站安全保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收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比武活动;
十、负责“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工作;
十一、负责统缴卡、施工车辆通行证和收费人员“三证”的审核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联网收费后通行费的拆分工作;
十三、完成收费的有关其它工作。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征地、拆迁、安置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程序。
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建设用地勘界、组卷的报批和办理土地使用证工作。
三、协调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的相关工作。
四、协助施工单位解决临时用地、取、弃土用地的有关事宜。
五、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利用地方道路问题,保证施工车辆的正常通行。
六、协助施工单位解决临时用电、用水及临建住房等问题。
七、协助解决好施工单位与地方发生的一切纠纷。
八、负责征地拆迁等费用的审核、拨付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九、负责督促,检查沿线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以保证工程进度。
十、协调解决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面与地方发生的各种矛盾。
十一、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及地方工作竣工文件的整理编制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依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制定计划科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二、负责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年计划的编制及审核,汇总上报月度计划,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工程统计报表。
三、负责养护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
四、负责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五、负责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保险、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
六、负责工程类合同的签订和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审核监理、施工单位上报的月支付证书及报表,做好工程拨付款凭证的编制。
八、负责工程变更价款的程序审定工作。
九、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筹建处党支部的决议。
二、抓好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负责党支部会议和党员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四、负责全处党员的政治学习和形势教育。
五、抓好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工作,搞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推荐、管理,做好党员的发展和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内统计报表等工作。
六、负责纪检工作,抓好廉政建设。
七、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负责处理党支部、团委、工会、妇委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
十、牵头做好“十公开”工作。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协助处领导处理内部事务,做好上呈下达、内外协调工作。
二、负责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工作。
三、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和印章的管理。
四、负责单位重要会议(活动)材料、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和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汇总和印制工作。
五、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来宾接待等有关会务及外事工作。
六、负责新闻宣传和网站信息管理工作。
七、负责值班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呈报工作。
八、负责机关安全管理和综治维稳工作。
九、负责办公、生活类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低值易耗品、劳保福利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工作。
十、负责车辆购置、管理与驾驶员管理、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办公及宿舍用房调配,办公场所环境、职工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内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内安全保卫、消防、保洁、卫生防疫等工作。
十四、负责单位报刊、信函收发,以及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规,落实筹建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做好机电工程设计工作,参与设计方案的评审。
四、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机电工程的招标工作,负责暂定金项目的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五、负责组织机电工程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完成施工图联合设计。
六、负责机电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电工程的计量支付的审核和工程变更的审查。
八、负责组织机电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以及交工、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九、负责机电工程科研项目开发与管理,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推广。
十、负责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及专项工程的实施管理。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落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规定,确保财会管理与核算合规、合法。
二、制定和完善本单位财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措施。
三、按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及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基本建设账务设置及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工作。
四、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和建设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内容的支付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建设资金的需要。
五、做好对参建单位建设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防止建设资金的挪用,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六、协调好与银行、财政、税务、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做好工程业务的涉税、涉费工作。
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八、正确编制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表,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财务信息。
九、负责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搞好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促进会计人员业务知识、政策水平和操作技能全面提高。
十、负责会计资料整理,做好会计凭证、报表、账册、数据等财务档案的建档保管工作。
十一、负责工会经费的核算。
十二、负责各项财政资金部门预算的编制。
十三、加强通行票据管理工作,做好票证的计划、请领、发放、保管和核销工作;加强通行费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按规定及时全额上缴财政。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筹建处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事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办理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续签、终止、解除及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协助上级单位完成干部的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五、负责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统计、缴纳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落实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做好劳动工资统计、人事人才统计,编制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七、审核并办理职工的定级和工资调整相关事宜。
八、负责筹建处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九、负责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筹建处职工的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竞赛等工作。
十一、 负责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及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收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内有关公路收费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本单位稽查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三、按有关制度规范收费秩序,制止并纠正违纪行为,提高文明服务质量。
四、负责监控、稽查人员的管理及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检查工作。
五、负责对各类偷逃漏费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积极与公安、路政协调联动,研究,制定措施堵塞收费漏洞。
六、积极采取各种稽查形式,对收费过程中的特殊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并解决收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七、负责对稽查、监控、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负责组织、协调与相邻路段共同开展互查、联查活动。
九、负责审核施工车辆的违纪记录,并进行证件编号信息加密。
十、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业务联系和工作接洽,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情况和数据。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