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站区城市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北站地区的日常综合管理、协调工作;
三、行使《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7】第111号)第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与北站地区综合管理相关的道路运输、公共交通、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
五、拟定并具体实施铁路客运车站地区应急预案;
六、负责监督检查协调站区附属公共基础设施的养护、维护、运营和管理;
七、负责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本站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完成天津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和工青妇等相关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负责出国(境)审批报备工作。负责公文、会务、档案、信息、保密、督查、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绩效管理、文稿撰写、建议提案办理等机关运转、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及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履行《天津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2011年津政令第39号)第五条规定的事项。负责站区监控,协调处理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北站地区客运场站及各类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查处站区内违反相关规定的客运车辆。负责协调站区相关单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黄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