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俊龙,曾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政府会计。
曾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政府会计。
贾俊龙担任松岭区小扬气镇政府会计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小扬气镇2020年、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10月竣工验收后,均未按规定在三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贾俊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