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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储金

发布时间:2023-09-16 13:12:19

保户储金,是指保险公司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的保险业务,收到保户缴存的储金。

保护储金

保护储金主要区别

“保费收入”是保险企业对外承担风险或责任所获得的一种收入,既不是借入也无须退还,故属损益类科目。而“保户储金”是保险企业从保户那里借入的,是需要退还给保户的“本金”,如同银行向储户吸收的存款,是保险企业对保户的一种“负债”,故属负债类科目。保户所以愿意将资金交给保险公司,一是保险企业既能还本,又能付息,二是兼有保险性质,出现意外时能得到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保险公司所以要吸收保户储金,就是希望通过运用保户储金产生比较高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且这种 “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应该高于付给储户的利息。故财产险的保费收入和保户储金有着很大的不同,不能一并汇总成业务收入。

保护储金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以及投资型保险业务的投资本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保护储金

三、企业应收投保人储金或投资本金时,借记“应收保户储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返还投保人储金或投资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收取的投保人储金或投资本金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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