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是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支持对象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其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目前实施期为2022年到2023年6月末,按季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受疫情冲击影响,央行于2020年推出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2022年开始,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
转换后,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
人民银行按照“先贷后借”模式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而非直接向企业发放贷款。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向企业发放贷款、管理台账,之后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或激励资金,人民银行按贷款发放量或余额增量的一定比例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或提供激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