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债券是国际债券的一种,以“特别提款权” 为计值单位而发行的债券。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定的一项新的国际储备货币单位,是该组织分配给成员国在原在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它是一种无形的货币单位,不能直接用作国际支付手段,只是一种记账单位。它的价值原与黄金挂钩。
1974年7月1日以后,特别提款权与黄金脱钩,改用 “一揽子”货币,即用16种货币来定值。1981年1月1日起,为简化受值和扩大商业信用,又改由过去5年间世界最大的5个贸易出口国货币定值,即美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日元和英镑。特别提款权币值相对稳定,以其作为发行债券的面值,受到投资者的欢迎。由于特别提款权只是一种记账单位,在特别提款权债券实际交易中,仍要用某一特定的货币为媒介。如购券人以美元购买特别提款权债券,须按当天的特别提款权对美元的汇率折算。到期之后,购券人收到的本金和利息也要按照当日特别提款权对美元的汇率折成美元金额。这种债券的利率取决于上述5国国内市场利率的加权平均数。